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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將我的織布機留在你的門廳

我想副標應該可以下「睡美人的復仇」

 

偶然聽到一首歌,因為覺得很好聽,就像發了瘋一樣重播一百次,然後牢記每段旋律每句歌詞,最終感到厭倦,這與人際應酬也並沒有什麼兩樣。

就像頓悟一樣,有天你忽然發現從小習以為常的概念是錯誤的,你可以選擇修正或調適自己直到接受,反正簡單的路總是最多人走,所以才充滿了垃圾。

看了兩部荷蘭片後再次後悔生在亞洲,雖然根本也不是我做的決定,包括被生下來。

be myself絕對比do myself難上一百倍!

決定停止追求被界定為酷的人生理念,這件事真的害死人,not cool這種批評讓許多人言不由衷。

很怪胎、很婊、很文青、很假文青,這些都是別人說的,眼睛長在他們身上,他們要戴什麼眼鏡看你不干你的事,這世界在他們眼中長什麼模樣也不重要,重點是你忙著做你自己,根本沒空關心這些鳥事。

你可以堅定相信自己的理念然後據以力爭,可是不能把它塞進別人的腦袋裡,這簡直是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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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en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